函轉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修正發布之「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展經濟產業補助要點」,請公告周知並轉知所屬,請查照。
內容 : | 一、依據原民會112年8月14日原民經字第11200374372號函辦理。 二、茲因「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勵原住民族經貿拓銷業務補助要點」整併於旨揭補助要點,為同一事項規定,爰原民會併同 廢止「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勵原住民族經貿拓銷業務補助要點」。 三、檢附旨揭補助要點、發布令及計畫書與申請表格式各1份。 四、相關事宜請逕洽原民會邱家豪技士,電話:02-89953256。 |
發佈單位 : | 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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