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112年度補助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赴南島論壇會員(國家或地區)交流實施計畫」展延收件期限至本(112)年7月24日(星期一),請踴躍申請,請查照。
內容 : | 一、本會112年5月31日原民教字第1120021182號函諒達。 二、為提供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教育外交之機會,拓展我國與南島論壇會員(國家或地區)學術雙交流,本會規劃於本 (112)年補助大專院校前往南島論壇會員(國家或地區)進行教育、文化及語言事務等參訪,深化我們大專校院原 住民族學生對南島論壇會員(國家或地區)原住民族教育、文化之瞭解。 三、旨揭實施計畫摘要如下: (一)補助對象及執行期程: 1、設有原住民專班且與南島論壇會員(國家或地區)學術機構簽訂學術交流之大專校院。 2、學校交流參訪名單至少20名具原住民身分之學生。 3、預計擇優補助1所大專校院辦理,交流活動期間應以5-7天為原則,並於112年12月15日執行完畢。 (二)補助範圍:業務費(前置作業規劃及其他必要支出)、交通費(經濟艙機票、當地移動所需巴士或遊覽車)、生 活費、保險費、手續費(護照、簽證、結匯手續等辦理出國所需之必要費用)、其他經本會核定之項目。 (三)評選方式:由本會邀集專家學者成審查小組,依據學校所提計畫內涵之完整性、可行性及效益性等原則審查。 四、檢附「本(112)年度補助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赴南島論壇會員(國家或地區)交流實施計畫」1份,請詳閱計畫內 容,並依限(以郵戳為憑)函送申請計畫書一式6份及電子檔1份。 |
發佈單位 : | 原住民族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