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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度原住民族職業訓練運用計畫」,請有意申請之大專校院於112年6月17日前提報申請計畫予各地方政府,請查照。
內容 :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5月4日原民社字第11200210361號函辦理。

二、請逕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官網(首頁-業務專區-各處業務-社會福利-就業服務-原住民族職業訓練-運用計畫)下載旨揭計
  畫,相關事宜請洽原住民族委員會各區原住民族就業服務辦公室(免付費就業專線:0800-066995),另原住民族委員
  會本案聯絡人為陳貞伶小姐,電話:02-89953181。

三、副本抄送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旨揭計畫之補助對象包含高級中等學校,請貴署評估後,考量協助轉知高級中等學
  校。
  
發佈單位 : 教育部
發佈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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