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檢送「本縣109年原住民族語演說競賽實施計畫」1份,請各機關(學校)協助轉知並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內容 :   
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9月17日府教終字第1090184856號函

一、依據中華民國109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競賽組別及對象:
  (一)教師組(包括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之編制內專任合格有給職教師)。各校附設進修學校與日間部,屬
    同一學校,每校每一項目限報名1位教師。
  (二)社會組(除前列所具之身分外,各界人士均可參加),惟應限於戶籍所在地(至109年11月1日前,須設籍6個
    月以上)或服務機關所在地(需由服務機關或單位出具證明)擇一報名。校長、代課、代理及實習教師,限報名
    參加社會組。
三、推薦方式:
  (一)即日起至9月26日止,向「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報名。(地址: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電話:8462860
    轉272,馬靜敏小姐)。
  (二)各單位推薦競賽員請填寫「花蓮縣109年全國語文競賽—原住民族語演說競賽推薦表」紙本並加蓋關防。 推薦表、
    相關證明文件及演說稿大綱,請於上開規定期限內(以郵戳為憑)寄達,逾期不予受理。
四、旨揭計畫(含推薦表)業置於本縣語文競賽網站-最新消息 https://language.hlc.edu.tw/ ,請逕自下載運用。
  
發佈單位 : 花蓮縣政府
瀏覽數  
  • 新增到收藏夾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