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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定於108年12月6日辦理「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下稱本法)第4條、第5條及第12條規定宣導講習」活動,請轉知並鼓勵所屬踴躍報名與會,請查照。
內容 :   
一、為增進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對原權第4條、第5條及第12條規定之了解,俾促進原住民族就業
  ,保障其工作權及經濟生活,本會定於108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假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綜合教學大樓
  階梯教室辦理旨揭宣導講習活動。

二、講習主題:
  (一)本法第4條、第5條及第12條規定。
  (二)原住民常見生活法律。三)刑事法與原住民文化衝突。

三、凡報名參加人員,於研習講座結束後,覈實給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四、請於108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填妥報名回條,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擲還本會。報名窗口:吳名鼎先生,
  聯絡電話:02-8995-3198,傳真電話:02-8521-1651,電子信箱: project1801@apc.gov.tw
  
發佈單位 : 原住民族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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